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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祖芹 2001年12月,我到外面發放大法資料,被惡警非法拘留,由於自己根本執著沒有去,在情的帶動下,寫了“保證書”,回來後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師父再次給了我歸正的機會,在此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重新開始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學法煉功、發正念、講真象,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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