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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定群 我1999年7.20以前得法,2000年的一天,派出所叫我去蓋手印,我沒文化,不知上面是甚麼內容,派出所民警也沒念給我聽,由於學法不深,就盲目地蓋了這個手印,對不住師父,對不起大法。現我嚴正聲明,我所蓋手印上的內容作廢。我要堅定實修。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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