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秀珍
我在被劫持到精神病院期間,家人代寫的“保證”全部作廢。珍惜修煉機緣,堅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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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7/69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