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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艷霞 通過學法,我清醒地認識到了,自己以前由於學法不深,在強烈的執著心帶動下,走了一段彎路:在勞教所裡寫了一些不該寫的東西,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從而給大法抹了黑。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認真學法、煉功、發正念、講真象,救度眾生,積極匯入到正法洪流中去,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走好最後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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