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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錦壽 我於99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在2000年期間上北京上訪被無理非法勞教一年。由於當時學法不深,被迫寫下了“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做了違背大法的事。我對不起師父,給大法抹了黑,造成了損失。過後我曾多次下決心修煉好自己,因為自己罪業深重、磨難大,不夠精進,是師父慈悲一再給我機會、多次點悟。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一律作廢。以後堅修大法到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不負師父的洪大慈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8/694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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