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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項春玲 1999年8月份,也就是邪惡迫害大法的開始,居委會主任到我家讓我簽字,我當時知道簽字不對,但常人心所致,就簽了字。1999年10月份,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來找我寫“保證”,我又一次帶著常人心簽了字。2000年12月份,樓群牆壁上出現了“法輪大法好”的字,片警接到公安分局的指令,讓所有煉法輪功的人員寫“保證”,限期交“保證書”,片警到我家,我嚴厲拒絕,堅決不寫,片警見我兒子在家,就好言相求我的兒子,替我寫“保證”,內容寫的是啥我也沒看。2002年4月份,單位保衛科又讓我寫“保證”,我帶很強的執著心寫了。隨著學法的深入,認識到學法、修煉、證實大法是非常嚴肅的。在此嚴正聲明所寫的那一切作廢。加倍努力做好當前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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