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昭利、李桂蘭 迫害初期,派出所強迫寫“保證書”,逼迫在黨小組會、支委擴大會、支部大會上作“檢討”,並在大學簽名時簽了名,我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在此鄭重聲明,過去一切錯誤的作法一律作廢。決心重新回到師父指引的修煉道路上來,堅修大法不動搖,走好以後修煉之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9/6951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