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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風英 法輪大法把我從苦惱中救出來,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是法輪大法救了我,可是在1999年7.20以後他們來找我,讓孩子寫了“保證書”,並讓我在上面簽名,後來又讓重寫,我也聽了,並且把大法書交了,在十六大時,單位來逼我寫“保證”,我又錯了,我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的錯誤事,我現在真後悔了,我聲明我以前所寫的那一切全部作廢。重新走好修煉的路,做好師尊教導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2/697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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