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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金秀 在99年7.20上訪的當天晚上,警察直接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審問。由於沒學好法,放不下執著,親情、怕心都出來了;在惡警威脅下,寫了“保證”。回來後痛苦得不行,覺得對不起老師的苦心救度。再有2003年12月15日,居委會叫我去開會,騙我答他們計劃好的題;在壓力下我也填了。這兩次雖然是違心的,但作為修煉者是不應該的。我嚴正聲明這次“答題”和“保證書”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做好老師教給的正法時期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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