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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琴 在99年7.20上訪後的幾天裡,警察強迫我到派出所進行審問。因為沒學好法,有怕心等執著心,在警察逼迫下寫了“保證書”,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聲明“保證書”全部作廢。我堅決做好師父交給我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回家之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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