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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陳金香

    我1999年進京上訪被抓回廠,逼我洗腦寫“保證”,我堅持不寫,三天後放我回家。由於自己學法不夠,沒有認識到是廠裡逼我兒子代寫的“保證”才放我,兒子也一直不敢說,後經我多次向他講真象,兒子才認識到自己在幫助邪惡犯罪,很痛心。我特此聲明:2004年以前所有不管誰替我寫的一切紙面上的東西全部作廢。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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