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金香 我1999年進京上訪被抓回廠,逼我洗腦寫“保證”,我堅持不寫,三天後放我回家。由於自己學法不夠,沒有認識到是廠裡逼我兒子代寫的“保證”才放我,兒子也一直不敢說,後經我多次向他講真象,兒子才認識到自己在幫助邪惡犯罪,很痛心。我特此聲明:2004年以前所有不管誰替我寫的一切紙面上的東西全部作廢。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