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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啟如 在精神病院被非法關押的一個月裡,邪惡強行我妹和我丈夫簽字,又叫我丈夫交兩百元錢,當時我丈夫為了讓我很快回家,不情願交了錢。特此聲明我所寫、所說的和我丈夫所簽字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3/69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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