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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蘭 我是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身心發生巨大變化,家庭和睦,自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大法受到不自之冤,我們街委會逼迫我罵師父、罵大法,不罵就抄家。我在壓力面前,在寫好的“保證書”上按手印,後來通過學師父的講法和閱讀《明慧》文章悟到,在壓力面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69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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