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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靈閃 我在2000年7月20日以後,在邪惡的高壓下,因我學法不深,寫了一些不符合法的事。我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完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5/69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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