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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艷

    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在大法被江氏非法取締時,我為了說一句真話,履行公民的義務和權利,我於2000年正月十六抱著我十八個月的兒子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歷經周折終於到達北京,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來到了眾人矚目的天安門廣場,這時,有許多大法弟子也來到了天安門廣場。惡警們把我們一同非法抓到了前門派出所,經詢問,通知了當地駐京警察把我押送回了家鄉公安局,問我為甚麼去北京?我說為了說一句公道話,說句真話。這麼好的功法被非法取締太可惜了。他們就不再詢問甚麼了。當晚我被惡警非法拘留。當15天要到期放人時,他們又問是否還繼續煉、繼續學。我說煉。他們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繼續非法關押我長達43天之久。在這43天的非法關押中,惡警們在精神上折磨我,我時常受到惡警的辱罵和體罰,他們在我面前天天誣蔑師父,誣蔑這部高德大法。當時由於自己沒有真正的學法修心,還有對親情的執著。在這43天的暗無天日的折磨中我受不了了。對邪惡妥協了,他們放我出來了。出來後在這大染缸中,我不但沒有好好學法,而且為了面子,為了回到原來的教師崗位中,我又在自己的修煉道路中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又一次向邪惡妥協了符合了邪惡,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對大法和同修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在以後的學法中悟到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對不起慈悲救度我們的師尊,所以,我痛下決心,從新做好。在這裡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好好學法,銘記師父的教誨,緊跟正法進程,做好當前的三件事,以慈悲寬大的胸懷去救度每一個可救度的眾生。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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