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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段慧敏 我2001年去北京上訪被關進本地看守所一個多月回單位後,單位保衛處和市政法委及街道辦事處的人繼續從精神和經濟上迫害我。自己由於情的困擾、有怕心,填了不該填的表,認可了單位的處罰,對丈夫背著我寫的“認識書”也默認了。現在想起來,我真不配做師尊的弟子,留下了那麼多的污點。多謝師尊給了我一次洗刷污點的機會,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丈夫用我的名字寫的“認識書”作廢。自己當時填的一些不該填的表和簽的字通通作廢。我將堅修大法,做好師尊交待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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