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香梅

    我在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先後兩次被拘留。第一次釋放我時寫過“保證不上訪”,第二次寫釋放我時寫過“保證不煉功”,還有2002年底街道找我在“三書”上簽字,我沒有簽,我女兒代我簽的名,大法是嚴肅的,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所以今天聲明,凡是以前寫過甚麼“保證”或家人代寫過“三書”和對大法不敬的語言文字一律作廢。在“保證書”上簽名時,我沒有看到裡面的內容,如果上面有攻擊大法的語言,或反對大法的文字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7/7021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