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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萍 2001年元月,我去京證實大法,被惡警抓去送北京監獄關押半個多月後,通知單位,單位派保衛人員把我接回,保衛人員做筆錄問我為甚麼去北京?我說為了證實法輪大法。在作筆錄時要求我想講的講,不想講的可以不講,他答應了,做完筆錄給我看,最後還是寫了一句“以後不煉了”。當時我沒守住心性,私心、怕心、親情的執著都出來了,雖然不是我寫的,可是我默認了。今天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做、所想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下定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奮力精進,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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