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林淑艷

    我在2001年8月份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向政府講清真象,卻被北京廣場惡警抓捕,後送到當地勞教所。當時因自己學法不深,給大法造成很大損失,在惡警逼供下,沒守住心性,並寫了“不煉”的話等。聲明我所寫的一切“材料”完全作廢。今後決心按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作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7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