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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金桂珍

    我是1996年2月修法輪大法的,1999年7.20後,在全省統一印的表格上簽過“不煉”的字,還交過大法書,當時叫簽就簽了,心想我還煉。通過學法認識到,這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這樣對不起尊師的苦度,今後一定做好師父叫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的錯誤,特此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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