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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慧娟、商柱冠 1999年7.20時,由於自己當時對大法認識不夠,在邪惡的威逼下,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犯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錯誤。隨著這幾年的學法,師父不斷的諄諄教導,越來越感到有愧於師父,對不起大法。特寫此聲明,初期所作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8/702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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