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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子玲 我是95年開始學煉法輪功,深知修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是根本的佛法,從身心上受益非淺。99年7.20以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先後三次被邪惡非法綁架到拘留所,在各方面邪惡的壓力下,不情願的寫下了“悔過書”,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現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全身心做好講真象,認真地學法煉功,正念除惡魔,救度眾生,做個真正實修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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