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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向全 我在2002年7月,曾違心地同意惡警取走我的指紋、掌紋,而且還簽了字,還替他人簽過字,這是對邪惡迫害大法的承認和順應,此行為是對大法的不負責任,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對眾生的不負責任。我現在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靜心學法,提高心性,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講清真象,清除邪惡,救度世人與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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