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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雲 我於96年8月開始修煉大法,2001年1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送到派出所,因不寫“保證”被送到看守所,後又被勞教,再勞教所裡被進行反覆洗腦,在自己神志不清時被誘惑,使邪惡鑽了空子,寫了“四書”。我嚴正聲明:自己以前邪悟所寫的一切有損師父、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我一定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9/703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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