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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袁鳳琴 修煉前我有很多疾病。自從1996年5月得法後我的病全好了,身體健康,心情舒暢,受益無窮,從那以後我安心學法。即使99年“7.20”大法被迫害以後,我仍沒有放棄學法。2003年9月的一天,我被警察找去,因為我學法不深,生出執著心、怕心,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回家後,悔恨萬分,愧對師父,愧對大法,給大法抹了黑,特此聲明:我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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