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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孝興 我是95年12月21日走入大法修煉的。由於邪惡的迫害,由於自己對法理解不深,常人的執著太多,被綁架到看守所、勞教所時,說了、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對師父不敬,在此聲明全部作廢。我一定要把自己當作一個真正的修煉者,把師父說的三件事努力做好,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1/70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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