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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慧 我因99年9月進京上訪,被抓後返回原地拘留所。在公安局的壓力下,再加上自己有執著心沒有放下,違心地寫下了“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回到家�堳寣A心�堣@直很難過,知道自己在修煉的道路上留下了污點,做了一名法輪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在這裡我要鄭重聲明,我曾寫過的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真正地走入正法的進程,做一名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9/108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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