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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英 我被邪惡迫害抓去看守所及洗腦班三個多月,由於學法不深,一時邪悟了,現在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我從今以後按大法標準,做好該做的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2/70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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