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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繼香 2002年3月10日,我被派出所從家中非法綁架到公安分局,在迫害中,由於自己頭腦不清醒,不理智,沒在法上認識問題,讓邪惡鑽了空子,被邪惡欺騙後出賣了功友,我雖然不同意它們拘留我,但在“判決書”上也簽了自己的名字。到看守所後我意識到這是配合了邪惡,於是馬上全盤否定,後來它們送我去勞教所我也不配合,在師父的呵護下,勞教所拒收。回家後我馬上投入到正法中,但對上網聲明有個錯誤認識,認為已經全盤否定了,聲明不聲明都一樣,經學法認識到,配合了邪惡,就是污點,是污點就必須洗刷掉,所以特此聲明:在打壓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包括幾年來家屬在迫害下替我所寫、所說的只要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3/70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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