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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宗景芳 我是1998年得法的,在99年7月20日江××對大法迫害之際,寫下了“保證書”和“悔過書”,並從那以後,放下了法輪功的修煉,以後一切病狀不久復發。從200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切好轉,深感以前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從那以後堅決跟師父走,做好師父讓我們做好的三件事,講清大法真象,救度更多的眾生,彌補以前一切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3/70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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