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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雲峰 2000年8月21日晚10點多鐘,派出所的惡警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在那�塈b了一天一夜。最後惡警說我該說的一個都沒有說,不該說的說了一堆。但是我覺得還是配合了邪惡,因愛人由於害怕,代我寫了“保證”,我要對自己、對他人負責。我在此嚴正聲明,無論是我給惡警筆錄上的簽字,還是愛人寫的“保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3/706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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