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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溫粉華 我於98年有幸得法,身心得到健康,全家受益。99年的7.20之後,我因證實大法、講清真象,受到多次迫害。被非法勞教期間,在高壓下,神智不清,所寫的所謂“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及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現聲明全部作廢!我決心重返正法的洪流,堅定修煉,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4/70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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