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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黎芳君 我自99年7月20日以後,在派出所、洗腦班、勞教所非法高壓迫害下,神志不清時所寫的“三書和揭批書”等,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現嚴正聲明:全部作廢。從根本上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今後加倍彌補,講清真象,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正念正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4/70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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