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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愛玲 九九年八月份,我在派出所寫了一份“保證書”,當時因為學法不精進,心性不高,寫了“保證”,用了常人的欺騙手段為自己找安逸。我感到深深痛悔,對不起師父。現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4/70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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