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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吉芳 我1997年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全身疾病很快消失。1999年7月20日江氏邪惡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後,在高壓迫害下,自己曾說過“不煉了”,家人也代我寫過“保證書”。通過學法,我認識到,這是對師父、對大法不堅信、不堅定的行為。現嚴正聲明:在邪惡高壓迫害下,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抓緊向世人講清真象,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70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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