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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群玉 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大法,邪惡的不法之徒就對我的家人進行迫害。我現在嚴正聲明:街辦和派出所及社區的所有參與這場迫害的邪惡之徒,強迫我愛人所寫、所簽的字,(在我本人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它們所幹的一切是見不得人的)一切全部作廢。與我本人無關。叫街辦、派出所、社區的一切邪惡立即停止對我和家人的迫害,叫所有參與迫害的邪惡立即遭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70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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