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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景嫻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當地“610”系統用欺騙手段送到洗腦班強制洗腦長達8個多月。由於自己主意識不強,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寫了所謂的“四書”。現在我鄭重聲明:我在洗腦班所講的、所寫的詆譭法輪大法、詆譭師父的一切語言、文字作廢。重新回到法輪大法修煉路上,緊跟師父,走完正法修煉最後一步。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6/70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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