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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瑞君 我於2000年4月8日去購物,來了許多惡警突然把我們包圍,無故被抓上了車後被送到派出所,後又送到暴捕隊審問,只要罵人就釋放。因我拒絕罵人就被轉到公安局,被當地派出所領回後受到審問,期間警察罵師父和大法,因我不配合邪惡被關進鐵籠子一晝夜,隨身帶的錢被沒收,抄家時拿走了所有的大法的經書。寫了“保證書”後被送到當地辦事處。被迫參加15天洗腦班並寫了“保證書”才被放回家。家人被勒索2000元。回家以後的歲月裡時時感到內疚,今天鄭重聲明,自己兩次所寫的『保證書』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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