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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雲芝 我在跟世人講真像時,被派出所非法抓走,派出所與國保科惡人不准我睡覺,在凳子上潑茶葉水不讓我坐凳子,要我坐水泥地上,用報紙打我臉,6個人輪班看守,一會要我坐,一會要我站地折磨我2夜沒合眼皮。後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我全身疼痛,鼻子天天出血,心慌頭暈,呼吸困難,在此情況下國保科放我回家,在出最後一道門時,被強迫要求寫“保證”,我堅決不寫,國保科的人就寫好“保證”,我在被逼迫下照抄了。嚴正聲明: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8/710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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