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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瑞雲 我於1996年得法,得法後心身得到淨化,深感幸福。2001年3月,我被“610辦公室”和學校強行綁架到當地洗腦班,在邪惡的壓力面前,由於放不下根本的執著,主動邪悟,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並且助紂為虐,幫助邪惡給其他堅定的大法學員洗腦。在師父的慈悲召喚下,我今天終於醒悟了。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在高壓下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跟隨師尊走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1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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