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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文華 我是1996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身心受益很大。99年7.20以後大法受到打壓,我走出來證實法和講清真像時,被惡人舉報後,送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出來時必須寫“保證”,否則送勞教,朋友為了我不被送勞教,代我寫了兩條“保證”,我違心地簽了字,現在聲明“保證”作廢。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廢。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1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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