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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彬 自從江氏集團1999年7月20日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當地拘留所強迫我二哥代我寫的“保證書”和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村幹部強迫我丈夫代我簽的名和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還有我自己在言行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和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更加努力的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1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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