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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振秋 我有幸在96年得法,得法後一直堅持學法、煉功。99年江氏集團開始迫害大法後不久,居民委書記等多人到我家逼我交大法書,叫我寫“保證”。在她們的壓力下,我違心地配合了她們,寫了“保證”。我對不起恩師的苦度,對不起大法的救度之恩。在此我聲明在邪惡的欺騙壓力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在師尊要求的三件事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13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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