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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華春、王桂英 1999年10月,派出所片警把寫好的罵大法的話讓我們照抄簽字,否則拘留,由於當時我們修煉得不好,人的執著心放不下,就照抄了,當時想反正不是發自內心的。如今想起來有說不出的慚愧,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現鄭重聲明:我們抄寫的“保證書”作廢!我將用證實大法、說明真相的實際行動加倍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0/108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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