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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翠賢 我是1998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家庭和睦,一切都好。可是修煉不長時間就犯了個大錯誤,所以特此聲明如下:記得在1999年元旦前,有一天委主任來我家,說叫我去學法點兒有事。我來到時,委主任在念迫害“文件”。然後給每個修煉人發一張表,讓在表格裡填上“不煉”就行,還說不填就不放人等一些騙人的謊話。當時也覺得填這樣的表不對,所以自己就不同意填。在委主任們的強迫壓力下,不情願地填了。我在2000年的2月11日,因寫上訪信被惡警發現,強行非法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要放我們時,還得寫幾條才能放人。2000年4月17日在預審員和眾多人的強迫下,違心的寫下“三不”。我悟到以上這些都是自己學法少,對法理解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造成的大錯,真是後悔。以上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修煉者所為之事全部作廢。今後再做甚麼事情,一定要用大法對照自己,能在法上認識法就能做得好。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14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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