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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利華 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受邪惡迫害,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兩年,在勞教所中遭到邪惡更嚴重的迫害,使我走向邪悟。寫了“悔過書”等。出來後通過學法及同修的幫助,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一個修煉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向邪惡妥協,可是我的所作所為和真正的大法弟子相差甚遠,給大法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我痛恨至極,無顏面對師尊。在此,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寫的一切“材料”完全作廢!從此以後我重新投入到正法修煉中去,永不回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14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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