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瑞琴 我自98年開始學法,2001年1月31日我去天安門護法,被警察帶走後,在他們的恐嚇下寫了“保證書”,又交了大法的書。2002年4月24日那天,“610”到我家給我洗腦,我沒有抵制邪惡,沒有按照師父講的去做,結果寫了“決裂書”,還說了違心的話,做了違心的事,實在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以後我要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聲明以前我所寫的“保證書、決裂書”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714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