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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彩君

    我幾年前身體多病,體質虛弱,有幸遇到法輪功。師父指導每位大法修煉者必須從做好人做起,處處考慮別人,做到“真善忍”。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問題,先找自己有甚麼地方不對,做得不好,不斷改正自己。心胸狹小的我自煉功後變得處處能理解別人了,現在認識我的人都說我身體好,人也好。我從心底裡要告訴所有的人:大法能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身體健康,社會安定,真是利國利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2000年我到北京向信訪辦反映法輪功的事實情況後,竟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拘留,後又被24小時非法監視。在種種壓力和舊勢力的各種干擾下,自己又用人的觀念看問題,執著怕坐牢,怕高壓迫害,神智不清的寫下了“保證書”。我錯了。大法給予了我太多,我不願放棄修煉。現在我聲明: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標準的全部聲明作廢。全面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正念清除黑手,排除一切干擾,重新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4/71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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