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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成軍 由於我法沒學好,執著太重,在99年9月進京護法時,被抓到看守所,兩個月後由於我情太重,執著於家庭。在邪惡的迫害下想儘快出去。因此違心寫了“二不保證”。三天後,我被派出所帶回並在派出所在一個它們事先打印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上面有詆譭師父與大法的話,這是我最痛心和不應該簽的。在此我向慈悲的師父請罪。我願意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和師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同時我宣佈“保證書”作廢。在正法修煉期間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和行為宣佈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4/71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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