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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德友 我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7.20至2000年9月三次被強行關押受迫害,多次被限制人身自由,並被處予5000元罰款。2000年10月被強行押送勞教所受迫害兩年。由於當時放不下人的根本執著,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成了舊勢力的幫兇骨幹,並做了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學員的事,矇蔽和毒害了很多人。在此我嚴正聲明:從99年7.20以後,我所寫、所做、所說、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和言行全部作廢。從新走入正法中來,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4/71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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